【簡介:】一、低空飛行器有哪些?主要包括輕型和超輕型飛機(含輕型和超輕型直升機)、滑翔機、三角翼、動力三角翼、載人氣球(熱氣球)、飛艇、滑翔傘、動力滑翔傘、無人機、航空模型、無人駕
一、低空飛行器有哪些?
主要包括輕型和超輕型飛機(含輕型和超輕型直升機)、滑翔機、三角翼、動力三角翼、載人氣球(熱氣球)、飛艇、滑翔傘、動力滑翔傘、無人機、航空模型、無人駕駛自由氣球、系留氣球等12類。
主要包括輕型和超輕型飛機(含輕型和超輕型直升機)、滑翔機、三角翼、動力三角翼、載人氣球(熱氣球)、飛艇、滑翔傘、動力滑翔傘、無人機、航空模型、無人駕駛自由氣球、系留氣球等12類。主要包括輕型和超輕型飛機(含輕型和超輕型直升機)、滑翔機、三角翼、動力三角翼、載人氣球(熱氣球)、飛艇、滑翔傘、動力滑翔傘、無人機、航空模型、無人駕駛自由氣球、系留氣球等12類。在1000米以下,
飛行時速小于200公里,雷達散射截面積小于2平方米的航空器具。
二、載人低空飛行器規(guī)定?
第一條【制定依據】為進一步推動我國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規(guī)范低空空域管理,提高空域資源利用率,確保低空飛行安全順暢和高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飛行基本規(guī)則》、《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緊密結合我國國情軍情和通用航空發(fā)展實際,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使用管理原則】低空空域是國家重要戰(zhàn)略資源,其使用管理應堅持適應發(fā)展、統(tǒng)籌兼顧、簡化程序、靈活高效、責權分明、確保安全的原則。
第三條【使用管理主體】國務院、中央軍委空中交通管制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空管委)統(tǒng)一領導全國低空空域使用管理工作,國家空管委辦公室負責指導檢查工作落實,在現行空管運行體制下,軍民航空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務。
第四條【適用范圍】本規(guī)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及臺灣地區(qū))組織實施低空空域使用管理的基本依據,適用于航空管理部門以及低空空域使用用戶。
第五條【監(jiān)管評估制度】國家空管委辦公室組織建立監(jiān)管評估制度,適時對低空空城使用管理情況進行評估,監(jiān)管空管運行工作和職能管理部門履職情況,確保低空空域管理運行正規(guī)有序。
第二章 空域分類劃設
第六條【定義】低空空域原則上是指全國范圍內真高1000米(含)以下區(qū)域。山區(qū)和高原地區(qū)可根據實際需要,經批準后可適當調整高度范圍。
第七條【分類】低空空域按管制空域、監(jiān)視空域和報告空域以及目視飛行航線進行分類。
管制空域是指為飛行活動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務、飛行情報服務、航空氣象服務、航空情報服務和告警服務的空域。
監(jiān)視空域是指為飛行活動提供飛行情報服務、航空氣象服務、航空情報服務和告警服務的空域。
報告空域是指為飛行活動提供航空氣象服務和告警服務,并根據用戶需求提供航空情報服務的空域。
目視飛行航線是為確保航空用戶能夠飛到預定空域,且飛行人員在目視條件下飛行的航線。
第八條【劃設原則】低空空域劃設應統(tǒng)籌考慮國家安全、飛行需求、保障能力、機場布局、環(huán)境保護、地形特點等因素,科學劃設管制空域、監(jiān)視空域、報告空域的范圍和目視飛行航線。
三、低空飛行器管理規(guī)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制定依據】為進一步推動我國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規(guī)范低空空域管理,提高空域資源利用率,確保低空飛行安全順暢和高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飛行基本規(guī)則》、《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緊密結合我國國情軍情和通用航空發(fā)展實際,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使用管理原則】低空空域是國家重要戰(zhàn)略資源,其使用管理應堅持適應發(fā)展、統(tǒng)籌兼顧、簡化程序、靈活高效、責權分明、確保安全的原則。
第三條【使用管理主體】國務院、中央軍委空中交通管制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空管委)統(tǒng)一領導全國低空空域使用管理工作,國家空管委辦公室負責指導檢查工作落實,在現行空管運行體制下,軍民航空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務。
第四條【適用范圍】本規(guī)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及臺灣地區(qū))組織實施低空空域使用管理的基本依據,適用于航空管理部門以及低空空域使用用戶。
第五條【監(jiān)管評估制度】國家空管委辦公室組織建立監(jiān)管評估制度,適時對低空空城使用管理情況進行評估,監(jiān)管空管運行工作和職能管理部門履職情況,確保低空空域管理運行正規(guī)有序。
第二章 空域分類劃設
第六條【定義】低空空域原則上是指全國范圍內真高1000米(含)以下區(qū)域。山區(qū)和高原地區(qū)可根據實際需要,經批準后可適當調整高度范圍。
第七條【分類】低空空域按管制空域、監(jiān)視空域和報告空域以及目視飛行航線進行分類。
管制空域是指為飛行活動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務、飛行情報服務、航空氣象服務、航空情報服務和告警服務的空域。
監(jiān)視空域是指為飛行活動提供飛行情報服務、航空氣象服務、航空情報服務和告警服務的空域。
報告空域是指為飛行活動提供航空氣象服務和告警服務,并根據用戶需求提供航空情報服務的空域。
目視飛行航線是為確保航空用戶能夠飛到預定空域,且飛行人員在目視條件下飛行的航線。
第八條【劃設原則】低空空域劃設應統(tǒng)籌考慮國家安全、飛行需求、保障能力、機場布局、環(huán)境保護、地形特點等因素,科學劃設管制空域、監(jiān)視空域、報告空域的范圍和目視飛行航線。
第九條【劃設要求】低空空域應根據不同類別的空域使用需求和航空器活動特點等情況,劃設在相應的區(qū)域。
管制空城。原則上只能劃設在下列區(qū)域:1.空中禁區(qū)和空中危險區(qū);2.國境地帶我方一側10公里范圍內;3.全國重點防空目標區(qū)和重點防空目標外圍5公里區(qū)域;4.終端(進近)管制區(qū);5.軍用和民航運輸機場的管制地帶(擔負飛行保障任務且未劃設機場管制地帶的軍用機場,以機場跑道中心點為中心,沿跑道中心線方向,兩端各25千米,兩側各10千米的區(qū)域);6.其他需要重點保護地區(qū)。
報告空域。原則上只能劃設在下列區(qū)域:1.通用機場和臨時起降點10公里范圍內;2.不依托通用機場和臨時起降點,使用動力三角翼、滑翔傘、動力傘、熱氣球等通用航空器具,從事文化體育、旅游觀光、空中廣告宣傳等活動的地區(qū)上空半徑5公里范圍內;3.作業(yè)相對固定、時間相對集中,且對軍航和民用運輸航空飛行沒有影響的通用航空飛行區(qū)域。報告空域不得劃設在空中禁區(qū)邊緣外20公里范圍內,全國重點防空目標區(qū)和重點防空目標邊緣外10公里范圍內。
監(jiān)視空域。管制空域和報告空域之外的空域劃設為監(jiān)視空域。
目視飛行航線。按照監(jiān)視空域或報告空域標準劃設,在管制空域內劃設目視飛行航線,必須明確進出通道。
如劃設的管制空域與監(jiān)視、報告空域有交叉區(qū)域,交叉區(qū)域按管制空域掌握。
四、低空飛行器限飛規(guī)定?
違法違規(guī)飛行是指未經批準擅自飛行的;未按批準的飛行計劃飛行的;不及時報告或者漏報飛行動態(tài)的;未經批準飛入空中限制區(qū)、空中危險區(qū)或禁飛區(qū)域的;無飛行資質或不在指定空域飛行的。
民航機場凈空保護區(qū)域是指距機場跑道中心線兩側各10公里,跑道端外側15公里以內的區(qū)域。
軍用機場凈空保護區(qū)域是指距機場跑道中心線兩側各15公里,跑道端外側20公里以內的區(qū)域。
五、人類地表低空飛行器最快速度?
目前人類制造的飛行器在地表低空飛行的最快速度是大約1.5倍音速左右,一些戰(zhàn)斗機可以達到這樣的低空速度。低空空域一般指3000米高度以下,空氣比較稠密,阻力大,一些在高空(萬米以上)能飛兩三倍音速的飛機在低空最多也就是1.5北音速左右。
六、無人機低空范圍是多少?
一般在0~100m之間,低空無人機任務高度一般在100~1000m之間,中空無人機任務高度一般在1000~7000m之間,高空無人機任務高度一般在7000~18000m之間,超高空無人機任務高度一般大于18000m。
利用無人機進行飛行操作,保持其穩(wěn)定飛行的要點為:
(1)開始界面:快捷實現任務的規(guī)劃,進入任務監(jiān)控界面,實現航拍任務的快速自動歸檔,各功能劃分開來,實現軟件運行的專一而穩(wěn)定。
(2)航前檢查:為保證任務的安全進行,起飛前結合飛行控制軟件進行自動檢測,確保飛機的GPS、羅盤、空速管及其俯仰翻滾等狀態(tài)良好,避免在航拍中危險情況的發(fā)生。
(3)飛行任務規(guī)劃:在區(qū)域空照、導航、混合三種模式下進行飛行任務的規(guī)劃。
(4)航飛監(jiān)控:實時掌握飛機的姿態(tài)、方位、空速、位置、電池電壓、即時風速風向、任務時間等重要狀態(tài),便于操作人員實時判斷任務的可執(zhí)行性,進一步保證任務的安全。
(5)影像拼接:航拍任務完成后,導航航拍影像進行研究區(qū)域的影像拼接。
七、兒童玩具飛機屬于低空飛行器嗎?
兒童玩具飛機屬于低空飛行機嗎?
兒童的玩具飛機應該不屬于低空飛行器的,因為小孩子的玩具是比較小的,有的是手推的,不是遙控的就不算,如果有遙控器的玩具,飛機應該是飛機低空飛行機,沒有遙控器的,不帶遙控的,應該不算,如果帶遙控器的,就應該算低空飛行器
八、無人機可以在低空飛行嗎?
旡人機未經批復,不可以在低空飛行,無人機是指由人工操作,使用衛(wèi)星定位,飛行的用于空中拍照,農業(yè)農田上空植保施肥,滅蟲的超低空(極低空)飛行,所有飛行應向空管部門,申報飛行計劃,高度、航線或作業(yè)區(qū)域,起飛/結束時間……。
九、無人機和飛行器區(qū)別?
飛行器是范指能夠飛行的器具,相比無人機,它范圍更廣大,能在天空或太空中飛的機器都可以叫飛行器,比如衛(wèi)星、導彈、飛機,當然無人機也是飛行器之一。
無人機則指沒有人駕駛的各種飛機,至于是自主飛行還是遙控飛行都是細分,比如軍用無人偵察機、民用四旋翼遙控飛機等等。
十、無人機管理條例原文?
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實名制登記管理規(guī)定
1.總則
1.1目的
為加強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以下簡稱民用無人機)的管理,對民用無人機擁有者實施實名制登記,特制定本管理規(guī)定。
1.2適用范圍
本管理規(guī)定適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最大起飛重量為250克以上(含250克)的民用無人機。
1.3一般要求
自2017年6月1日起,購買民用無人機的擁有者必須按照本管理規(guī)定的要求進行實名登記。
對于在2017年6月1日前購買的民用無人機,其擁有者必須在2017年8月31日前完成實名登記。
民用無人機擁有者,如果未按照本管理規(guī)定實施實名登記和粘貼登記標志,其行為將被視為違反法規(guī)的非法行為,其無人機的使用將受影響。
1.4定義
1.4.1民用無人機
民用無人機是指沒有機載駕駛員操縱,并從事非軍事、警察和海關飛行任務的航空器。
1.4.2民用無人機擁有者
民用無人機擁有者是指民用無人機的所有人,包括個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設立的企業(yè)法人/事業(yè)法人/機關法人和其它組織。
1.4.3民用無人機最大起飛重量
民用無人機最大起飛重量是指根據無人機的設計或運行限制,無人機能夠起飛時所容許的最大重量。
1.4.4民用無人機空機重量
民用無人機空機重量是指無人機制造廠給出的無人機基本重量。除商載外,該無人機做好執(zhí)行飛行任務的全部重量,包含標配電池重量和最大燃油重量。
2.職責
2.1中國民用航空局航空器適航審定司
(1)民用無人機實名登記政策的制定;
(2)“中國民用航空局民用無人機實名登記信息系統(tǒng)”(以下簡稱無人機實名登記系統(tǒng))的管理。
2.2民用無人機制造商
(1)在“無人機實名登記系統(tǒng)”中填報其產品的名稱、型號、最大起飛重量、空機重量、產品類型和無人機購買者姓名/移動電話等信息;
(2)在產品外包裝明顯位置和產品說明書中,提醒擁有者在“無人機實名登記系統(tǒng)”中進行實名登記,警示不實名登記擅自飛行的危害;
(3)隨產品提供不干膠打印紙,供擁有者打印“無人機登記標志”。
2.3民用無人機擁有者
(1)依據本管理規(guī)定3.2的要求,在“無人機實名登記系統(tǒng)”進行實名登記;
(2)依據本管理規(guī)定3.4的要求,在其持有無人機上粘貼登記標志;
(3)當發(fā)生本管理規(guī)定3.5所述情況,在“無人機實名登記系統(tǒng)”上更新無人機的信息。
3.民用無人機實名登記規(guī)定
3.1實名登記的流程
(1)民用無人機制造商和民用無人機擁有者在“無人機實名登記系統(tǒng)”(UAS.CAAC.GOV.CN)上申請賬戶;
(2)民用無人機制造商在該系統(tǒng)中填報其所有產品的信息;
(3)民用無人機擁有者在該系統(tǒng)中實名登記其持有產品的信息,并將系統(tǒng)給定的登記標志粘貼在無人機上。
3.2實名登記的信息內容
民用無人機制造商在“無人機實名登記系統(tǒng)”中填報的信息包括:
(1)制造商名稱和注冊地址;
(2)產品名稱和型號;
(3)空機重量和最大起飛重量;
(4)產品類別。
民用無人機擁有者在“無人機實名登記系統(tǒng)”中登記的信息包括:
(1)擁有者的姓名、單位名稱和法人姓名;
(2)個人登記:有效證件號碼(如身份證號、護照號等);
(3)單位登記: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或者組織機構代碼;
(4)移動電話和電子郵箱;
(5)產品型號、產品序號;
(6)使用目的。
3.3民用無人機的登記標志
(1)民用無人機登記標志包括登記號和登記二維碼,民用無人機擁有者在“無人機實名登記系統(tǒng)”中完成信息填報后,系統(tǒng)自動給出包含登記號和二維碼的登記標志圖片,并發(fā)送到登記的郵箱。
(2)民用無人機登記號是為區(qū)分民用無人機而給出的編號,對于序號(S/N)不同的民用無人機,登記號不同。民用無人機登記號共有11位字符,分為兩部分:前三位為字母UAS,后8位為阿拉伯數字,采用流水號形式,范圍為00000001~99999999,例如登記號UAS0000003。
(3)民用無人機登記二維碼是經過加密的、唯一識別無人機的二維碼,包括無人機制造商、產品型號、產品名稱、產品序號、登記時間、擁有者姓名或法人信息、聯系方式、證件號碼。
3.4民用無人機的標識要求
(1)民用無人機擁有者在收到系統(tǒng)給出的包含登記號和二維碼的登記標志圖片后,將其打印為至少2厘米乘以2厘米的不干膠粘貼牌。
(2)民用無人機擁有者將登記標志圖片采用耐久性方法粘于無人機不易損傷的地方,且始終清晰可辨,亦便于查看。便于查看是指登記標志附著于一個不需要借助任何工具就能查看的部件之上。
(3)民用無人機擁有者必須確保無人機每次運行期間均保持登記標志附著其上。
(4)民用無人機登記號和二維碼信息不得涂改、偽造或轉讓。
3.5登記信息的更新
(1)民用無人機發(fā)生出售、轉讓、損毀、報廢、丟失或者被盜等情況,民用無人機擁有者應及時通過“無人機實名登記系統(tǒng)”注銷該無人機的信息。
(2)民用無人機的所有權發(fā)生轉移后,變更后的所有人必須按照本管理規(guī)定的要求實名登記該民用無人機的信息。
4.登記時間要求
4.12017年8月31日前,民用無人機擁有者必須在操作無人機前完成實名登記。
4.22017年8月31日后,未按本管理規(guī)定的規(guī)定進行登記的民用無人機,將影響后續(xù)的使用,監(jiān)管主管部門將按照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
5.附則
5.1本管理規(guī)定由中國用航空局航空器適航審定司負責解釋。
5.2本管理規(guī)定自2017年5月16日起生效。